劉興中[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

劉興中,曾任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人物履歷

曾任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任免信息

2019年2月,衡陽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九次會議,免去劉興中的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職務。

人物事件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7月25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杜家毫、省長許達哲明確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增強“四個意識”,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通報如下:

南嶽衡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法採礦問題突出。南嶽衡山被確定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以來,區域內有11家採礦企業違法採礦。衡陽市政府、衡山縣政府、南嶽區政府未能取締違法採礦行為,林業、國土、南嶽衡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監管不力。省政府對省林業廳通報批評。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衡陽市委組織部副部長鬍小寧(時任南嶽區區長)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南嶽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洲康(時任南嶽區農林局黨組書記、局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南嶽衡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楊東亮政務警告處分,對衡山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陽建中(時任衡山縣副縣長)、衡陽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廖義智、衡陽市住建局局長劉興中(時任衡陽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及衡陽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總工程師傅中良予以誡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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